从现存下的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寻找到的关于褚仁规的信息并不多。在宋代马令编著的《南唐书》中,对于他有这样一段介绍:褚仁规,字可则,广陵人也。始为军中小吏,勤干敏给,可被繁使,累除右职,出为海陵监使。海陵民好争讼,吏多不能直,乃以仁规兼县事,所部鱼盐竹苇之地,财用所出,国家每有大役,常赋不能给,仁规使行视民家所有举籍取之,事讫则以次偿备,罔有逋遗,故民不甚怨,而供亿公费,不知限极,烈主喜之,以海陵为泰州,不移治所,政亦如故。
这段话的大意是:褚仁规,字可则,是与泰州毗邻的扬州广陵人。开始时他不过是军中的一个小吏,因为他勤勉能干,多次升迁,后来出任海陵盐监史。海陵的居民喜欢争执诉讼,当时的官吏大多不能处理地公平公正,所以就让褚仁规同时管理县令的事情。褚仁规后来兼任海陵县令。海陵出产鱼、盐、竹子、芦苇等,是财税的来源,国家每有大的军事行动,平常的赋税不能供给,褚仁规就想了个办法,派人查看居民家庭的财产状况,用账本登记下来,再“借用”,事情办完了,再逐渐偿还,很少有疏漏的,所以居民也不太怨恨他。他在供给国家的费用时,往往源源不断,不会考虑是否在能力承受范围之内,所以南唐烈主很高兴,就把海陵改为泰州,不改变州政府所在地,相关的政策法令也和过去一样。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正是因为褚仁规的功劳,南唐烈主才会把海陵升为泰州。
吴天祚三年(公元937年),李昪逼迫杨行密之子杨溥禅位,自己登上皇位,建国号唐,史称南唐。为巩固新成立的李氏政权,烈主李昪登基后,对其子弟和功臣大加封赏,“以建康为西都,广陵为东都。”此前的吴国,江南15州,江北13州。南唐开国时,除保留吴国旧有的28个州,在建国仅一个多月后,李昪就将海陵县升格为了泰州。
褚仁规早年就跟随李昪,是李昪的老部下,深受李昪赏识,海陵升泰州时,原为海陵县县官的褚仁规,也水涨船高地升任为泰州知州。
50天修子城,留下子城碑
成为泰州首任知州不久,褚仁规就做了一件大事——重修泰州子城。“盖闻乾列星曦,斡运三皇之力;坤浮岳渎,镇流九禹之功。是知福地……”在泰州市博物馆一楼展厅内,竖立着一块很显眼的石碑——子城碑,碑后的大型电子屏幕上重现了石碑上所刻文字的内容,碑文标题为《泰州重展筑子城记》,这篇碑文的作者正是时任泰州知州的褚仁规。不久之后,这篇23行共430多字的《泰州重展筑子城记》,被石匠一锤一凿地刻在一块长46.5厘米、宽46.2厘米、厚8厘米的青石上,并作为奠基石镶嵌在子城城墙的墙体中,碑文上的泰州,是见诸实物最早的泰州地名。1955年,在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沉寂后,这块石碑在泰州北城垣出土,由当时的民众教育馆收藏,1958年,泰州市博物馆建立时,该石碑移交于博物馆。如今,它安静地立于泰州市博物馆一楼展厅一角,成了泰州南唐往事的见证者。
在碑文中,褚仁规详细讲述了泰州筑城的史实,包括时代背景、海陵县升格为泰州的时间、升建原因、筑城理由、筑城经过、子城规模、子城与旧城的关系、记文时间及其就任官职等。从中,我们可以知道,褚仁规利用农闲季节,对前朝杨吴子城的城墙加以扩建,此次重修子城共历时近50天。
所谓子城,一般是指大城中的小城。在我国古代,国家的都城和地方上的州城、县城,往往建有大小不等的内外两道城。外边大城又称“罗城”,里面的小城又叫“子城”。知州所在的子城,是城市防卫的重点,也是知州身份的标志。在当时中国处于四分五裂军事纷争的背景下,为报效烈主,屏障东都,保境安民,褚仁规认识到海陵县升泰州后的当务之急,就是筑城。记文上说“但缘王事疚心,鼎彝系抱,欲将整齐士旅,是宜固护严城”,这道出了他为什么要筑子城的心声。
《子城记》的楷书劲健清秀,柔中有刚,文字流畅,言简意赅,有用典,有叙事,善用骈文,讲究对仗,算得上是千年前的一篇记文佳作。
同时,从碑文中的“对五马而愧此叨荣,向六条而虑其疏失。岂敢以爱憎徇性,岂敢以富贵安身”这一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这位刚刚上任的泰州知州壮心不已,而又特别谨慎、廉洁的从政心情。
南唐泰州子城位于泰州城的具体位置,史料记载不详。从《子城记》石碑的发现地点位于北城垣附近,以及碑文记载的城濠宽度、长度等,人们推测子城范围应是今玉带河(人民路段)南侧和西侧、海陵南路东侧、八字桥东街北侧之间的区域。
如今,对泰州子城的记忆,人们只能从这篇430多字的碑文中去怀想了。在我国的古代城建史上,南唐筑城的实物资料几乎未见有过报道。
褚仁规或许也未曾想到,当初为纪念功德而立下的这块碑石,为1000多年后的泰州补充、修正历史,乃至我国城市建筑史研究,都提供了一份重要的实物史料。
因为一个泰州人被杀
历史往往有很多有意思的地方,如果说褚仁规的升迁是因为在泰州的功劳,而他最后被烈主诛杀也是因为一个叫陈觉的泰州人。
褚仁规任知州三年未满,就被逮捕入狱赐死。关于褚仁规被杀的原因,《南唐书》诛死传这一卷中记载是因为其贪残,“掊克不已,多入私门,刑罚滋暴,加以奢纵”,结果被陈觉、王仲琏弹劾。宋人笔记也有记载:“伪唐赃臣褚仁规窃禄泰州刺史,恶政不可缕举。有智民请夙儒为二诗,皆隐语,凡写数千幅,诣金陵粘贴,事乃上闻。诗曰:‘多求囊白(白银)昧苍苍,兼取人间第一黄(黄金)’云云。”但是陈觉举报他,似乎并不完全出于正大光明的理由,因为他与褚仁规是有私怨的。褚仁规是不是真的贪残,贪残到什么程度,现在已很难加以考证,但就《南唐书》的记载本身而言,这一点似乎还有待商榷。因为“掊克不已,多入私门”与前文的“以次偿备,罔有逋遗”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南唐书》载:陈觉,扬州海陵人……觉有兄,居乡里,时海陵已为泰州,觉兄犯法,刺史褚仁规笞之,觉挟私怨谮仁规贪残。侍御史王仲琏亦劾之,元宗薄其罪,止罢刺史,仁规忿,上章自诉,元宗命觉驰往鞠之,仁规惶恐伏罪,觉还,其罪状甚众,诏赐死。
这是说,陈觉是海陵人,他有个哥哥,就住在泰州,当时海陵已经升格为泰州了。陈觉的哥哥犯了法,刺史褚仁规就用鞭子(或者板子之类的东西)打了他一顿,陈觉因此与褚仁规结了梁子,陈觉就中伤褚仁规,褚仁规当然不服气,就自己上奏章表白,李昪的长子李璟就命陈觉快速地到泰州查清情况,仁规惶恐伏罪,陈觉回来时,查到的罪状很多,皇帝就下诏赐禇仁规死。
不过,这一史实同在《南唐书》诛死传的记载并不一样。其文为:“烈祖阳不问而阴欲罢其郡,会将东廵,乃召以为静江军都虞候,督舟师以从,及还都,遂留不遣。仁规方承恩,遇猥被摧折,不胜忿恚,乃上书自陈无过,而为谗佞所间,辞甚讦斥。烈祖下其事,命陈觉充泰州按鞠使,仁规闻觉往按,叹曰:‘吾尝孤立,所知者主上而已。陈觉首搆吾事,而今以属之,何以自明?’遂自劾,即日收付大理赐死,妻子徙和州。”大意是开始李昪表面不问,但私下想借机免了褚仁规地方官职务,就借东巡之机,让他带水军保护自己一起回了京都,然后就不让他回去了。本来褚仁规还上书自辩的,但听说让陈觉去查自己的案子了,就放弃了。
两文中处理这一事件的主要人物,一个是李昪,一个是其长子李璟,历史的真相真是扑朔迷离了。不过,褚仁规最终因为陈觉告发而被,赐死应该是历史的真相。
最后说一下陈觉的结局,他最后也是被皇帝赐死的。
州建南唐,文昌北宋。在泰州2000多年的历史中,有一个不能忽略的名字——褚仁规。虽然史料关于他的记载很少,历史评价也褒贬不一,但他对于泰州却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是这里的第一任知州,是海陵由一个小小的县华丽“转身”为州的见证者与参与者及至建设者,由他开始,这个位于苏北的鱼米之乡、咽喉要地,有了一个新的身份,“走”上了一段新的征途,“写”下自己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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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泰州人,我很惭愧,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褚仁规。
随即,我研读了几位答题者的答案,引经据典,分析的很到位。
有几点是很明确的,
其一,褚仁规在海陵盐业上的建树对海陵县升为泰州,意义重大;
其二:褚仁规主修了泰州最早的城,并留下碑文记述,对后世的历史研究很有价值;
其三:褚仁规上任三年就被下狱赐死了,据说是因为陈觉得举报。
有分歧的地方在于,褚仁规到底是不是清关、好官?
泰州市纪委和宣传部联合录制的六级纪录片《亲语连廉》中,遍寻泰州历史上所有清廉官员的记录,甚至连只在泰州待过十几天的岳飞都作了详细描述,却没有关于褚仁规的任何说法。可见,在官方眼里,褚仁规不是一个清廉的官员,否则作为泰州第一任知州不可能不被提及。
这说明,褚仁规是有问题的。
我拜访了泰州博物馆的朋友,他告诉我,褚仁规于“黄白之物”有亏,宋代陶穀 《清异录·人间第一黄》记载他:“多求囊白昧苍苍,兼取人间第一黄。‘白’‘黄’隐金银字。”他被人举报搜刮民财,举报人是他的对头。上面撤了他的泰州知州,让他去当军中执法官。褚仁规不服,上书为自己申辩,结果上面派了他的举报人来查他。褚仁规知道自己定不会有好结果,于是认罪伏法。
再看《南唐书》,“褚仁规,字可则,广陵人也。始为军中小吏,勤干敏给,可被繁使,累除右职,出为海陵监使。”意思是这家伙原本是个小办事员,因为能力强会做事,被提拔上来。说明褚仁规是有做事的能力的。
再看《泰州重展筑子城记》,“对五马而愧此叨荣,向六条而虑其疏失。岂敢以爱憎徇性,岂敢以富贵安身”,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这位刚刚上任的泰州知州壮心不已,而又特别谨慎、廉洁的从政心情。
又有能力,又有雄心,又知道要廉政为民的人,后来因黄白之物被赐死,于是我们看到了他的成长轨迹。
他有能力和决心,矜矜业业做事,然后从小官变成大官。刚当大官的时候还挺好,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后来躺在功劳铺上腐化堕落,成为狗官。
褚仁规的故事便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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