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皇帝父亲杀死自己儿子典型的怕是西夏的李元昊莫属了,他亲手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而杀死皇帝父亲的儿子应该是隋朝的隋炀帝杨广。
为了名和利,为了钱和权,他们泯灭来人性,置亲情于不顾,视法律为儿戏。
悲哀!
历史上儿子杀父最著名的有匈奴冒顿单于弑父夺位,后汉刘聪杀兄弑父夺位,唐朝两叛将安禄山和史思明分别为自己亲生儿子安庆绪史朝义所杀,后梁太祖朱温命丧儿子郢王朱友珪之手,闽国王继鹏弑父夺位,西夏太子宁令哥弑父杀君。
古代“丁忧”与“夺情”,对权力斗争有何影响?有何史料记载?
丁忧就是从西汉到清朝,服父母丧事的三年服丧期内,官员要去职回家守孝。其核心就是“孝”。
(1)丁忧夺情存在时间非常长
两晋南北朝时期,就是兄弟姐妹都能丁忧。唐代丁忧观念有所弱化。宋朝又开始兴盛,元朝有所弱化,明清两朝继续发展。
因为有的官员地位比较重要,出于工作需要可以不必丁忧,或者提前结束丁忧。这就是“夺情”。
“丁忧”“夺情”从西汉就有所以相关势力比较多,我们说说宋朝和元朝的情况,用以扩展非明朝之外的其他知识。。
(2)元朝的“丁忧”政策
忽必烈时期最著名的文臣当属刘秉忠,刘秉忠命名“大元”又建造了大都,同时构建了整体的儒家统治系统。起初,丁忧问题只适用于汉人,忽必烈时期大多属于草创期。
可以说,元朝统治的“儒家化”的失败,主要是忽必烈之后的皇帝们都仅仅是“忽必烈政策”的实践化。总体并无发展。
例如1298年就规定:凡值丧,除蒙古、色目人员各从本俗外,管军官并朝廷职不可旷者,不拘此例(即丁忧三年实际27个月)。
1304年又规定:禁卫军、边防军等可以不丁忧。
1305年又规定:吏员、阴阳人、医生不能丁忧。
自元文宗(1328年10月—1332年9月)开始,蒙古人、色目人开始可以丁忧。自此,不断地反复中。
(3)夺情对政治的影响
除了明朝比较有名外,宋朝关于“夺情”的政治斗争也挺明显。
宋朝神宗的李定匿丧:宋神宗、王安石对李定匿进行“夺情”,守旧派为此发动言论攻击。最终,经过反复拉锯战,李定匿以退职转任为结果。
南宋政权理宗的史嵩之起复:史嵩之被政治对手利用,受到七百多名儒生地反对,宋理宗最终放弃了“夺情”。
“夺情”对政治的影响很明显,简单一句话就是:因为“丁忧”占据了绝对的道德优势,在封建社会下,儒家文明占统治地位下,“夺情”者往往“赢了也掉层皮”。
在长达“三年”的不居政时期里,“大权旁落”是最明显的。皇帝、其他人都可能借此机会“削权”;“丁忧”完成后造成“萝卜坑里已经有萝卜了”的难题;“丁忧”期间可能被政治对手查出各种问题等。
“丁忧”,翻译成现在汉语就是“休丧假”。在外工作的人,如果父母亲去世,就要请假回家奔丧。这个假,在古代称为“丁忧”。“丁”是成年男人,男人长大成人也叫成丁。“忧”是忧惧,《论语》中有“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是为父母得享高寿而喜,忧自然是惧怕死亡。所以,奔父母之丧,在古代叫丁忧。
现在的丧假一般都很短,几天后就要回单位上班了。而在古代的“丁忧”,时间是很长的。从知道父母之丧那一天算起,不计闰,在家休息二十七个月,称为守制。因为时间太长了,有些身居要职的人,工作上确实离不开,要出来为国家做事,皇帝便下达旨意命其停止守孝,出来工作,这种做法,称为“夺情”,出来重新做官,称为复。“夺情”之意就是剥夺人伦亲情,移孝作忠,为国家和朝廷办事。
“夺情”听起来似乎不像好事。你看,人伦之情都被剥夺了。但是,现实中却不是这样,古代的“丁忧”制度,只对官员适应,普通农民在家种田,不可能休息三家,家里的活总是要干的。可是,官员必须这样。一旦进入“丁忧”状态,官员的奉禄没了,权力也没有。相当于失去工作了。虽说三年后可以起复,但谁知有没有位置了?正因此,有些当官的会有隐丧不报的情况。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以孝治天下,官员必须做百姓的表率,所以,宋明之后各个朝代对官员隐丧不报处理是很严格的。官员们一但被发现隐丧不报,人格上就会被瞧不起。
“夺情”开始时不适用于文官,只适用于武将。因为国家战争时期,将军们领兵打仗,不能因为家庭之事影响国家安全。直到今天,部队将士们因为作战训练的原因,没有给父母送终的有很多。这一点,古今相同。文官的夺情,相对就很少了。明朝时期,在张居正之前,夺情的官员也有几个,基本上都是朝廷大员。皇帝确实离不开,有所依重,便行“夺情”,但这种情况的出现,确实很少。
张居正的“夺情”之所以引来铺天盖地的反对,弄出天大的风波,是有其特殊原因的。
客观上说,当时的朝廷确实离不开张居正。原因很简单,张居正的父亲是在万历五年九月份去世的。当时,张居正在万历初年开始了改革,推行新政,到这时,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半了。各项工作都是张居正亲自主正在顺利推进中。张居正确实离不开。有人或许会说,政府的工作,谁干都一样,不过按部就班而已。但万历初年的情况是国家处在改革之中,离开了张居正,其它还真未必能主持的了。
举个例子,当时的漕运和河道治理是个难题。张居正已经着手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几百年的老大难问题,张居正解决的办法很像改革初期的摸着石头过河,遇到什么解决什么问题。也就在这个时期,他把河道衙门和漕运衙门合并,派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河道,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此工作都是要临机决策,不是按章办事就可胜任的。除此之外,还有丈量土地等等一系统工作,需要张居正的主持。为了工作能够持续,张居正确实不能离开。
从万历皇帝这儿,通过五年多的相处,万历皇帝已经对张居正产生了依赖,而且当时,正在给万历准备大婚,除了张居正亲自主持,其它人,万历也信不过。
但我个人觉得,张居正最后因为夺情闹出泫然大波,与这些客观因素虽然有关,但最主要的原因不在这儿。而在于张居正个人的态度上。
张居正之前,明朝也有夺情的文官。他们的做法是,听到消息立马收拾东西回家奔丧,一刻也不停留。到家处理完丧事,或两二个月,甚至一两个月,皇帝觉得朝廷中确实需要,下旨“夺情”,再回来做事。如果张居正采取这种办法,或许不会有后来那么大的风波。可是,张居正的事业心太强了。接到父亲的死讯,他虽然也想回去处理,但他更放不下手里的事情。迟迟不做回家的打算,当然,万历也不放他。这样,张居正的以国为先,在别人的眼里就成了恋栈权力。于是,爱他的,恨他的,都站到他的对立面去了。
我们先看看张居正迟迟不回去奔丧在朝廷中引起的反映。
先看内阁:明朝的内阁制,开始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因为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便组建这样一个秘书班子帮皇帝处理政务。内阁成员称为辅臣,以入阁时间排序,入阁最早的称为首辅,首辅称“当国”,与当家类似。当首辅去职三日后,按惯例,次辅的座位移到左边,同僚们穿红袍为其升为首辅道贺。万历五年时,为次辅的是吕调阳,因为张居正没有入阁办事。吕调阳的座位虽没称到左边,但同僚已为其道贺了。吕调阳居然也接受了。这让张居正很上火。
六部:万历不想张居正走,于是下旨吏部,让吏部慰留张居正。吏部尚书张翰觉得这样干不符合规定,不想办,就去找吏部左侍郎何维柏商量。何维柏说:“父亲去世,理应回去奔丧,慰留什么?”于是,二人楞是违旨不办,万历一气之下,将二人都罢了官。
言官:言官就是弹劾人的。最先弹劾张居正的,是隆庆五年的进士,翰林院编修吴中行和检讨赵用贤。他们都是张居正的门生,为此事,毅然弹劾张居正。接着刑部的两个官员也上了折子。
万历皇帝为了压制反对张居正夺情的声音,下旨对弹劾张居正的吴中行的四人进行梃杖。
为了搭救吴中行等人,礼部尚书马自强率百官去求张居正。如果说话,大概吴中行等人的杖责或许会免除。但张居正的心胸还是不够宽阔,他自己也容不下这些不体谅自己的人。于是,吴中行等人几乎被打死。但这也没有压服反对的人。眼看吴中行等人被打之后,万历五年的新科进士邹元标连夜上书弹劾张居正。三天后,他也被杖八十大板,留下终身残疾。
张居正去世之后,新法很快被废除,家族受到清算,造成他儿子张敬修的自杀,张居正自己也差点被开棺戮尸。恐怕与夺情时的心胸不够开阔有关系。
到天启朝,张居正被平反,恢复名誉。促成这一事件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已经当上左都御史,当年在张居正夺情事件中受过杖刑的邹元标。过了四十多年后,邹元标看到了大明朝在没有了“贪恋权位”的张居正之后,是怎样一步步走向沉沦的。对于少年时的行为,就算不后悔,他也一定理解了当初的张居正。
张居正的夺情事件,在当时,是有权力斗争的意味,但反对张居正的人,未必就是坏人,比如吴中行、邹元标等人,他们都是光明磊落的君子。他们维护的是一种社会伦理秩序。可是在明后期,这个秩序背后的文化已经开始腐朽和没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