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爱,我愿无限等待!这是我阅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不朽小说的由衷感叹。《霍乱时期的爱情》简言之来说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男主用自己的大半生做到了:伏愿长生天地久,此世只待有缘人。
本以为这是本爱情小说,理所应当应该讲的是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故事,但这本书却讲了许多人的爱情故事,表达的似乎也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这与我之前所看小说有所不同。但好在,这本小说主要呈现了两段爱情故事,即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故事和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跨越半世纪的恋爱故事,就是这两段女主的爱情故事让我无法辨认出谁是真正的男主,抑或是两人皆是男主。
在我看来,这两段爱情故事传达了女主的两种生活状态,“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和“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恋爱”,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一生中必须经历的两种人生状态。但对于这两种爱情状态,作者似乎并没有在文中明确地表示哪一种更好,更值得赞扬,因此造成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这种局面。也许你认为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与常态;也许你更加赞赏和偏爱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如灵魂伴侣般的恋爱;也许你认为乌尔比诺医生的出轨无法饶恕;也许你认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许,这本小说传达的根本不是所谓的爱情!
谈起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那段婚姻生活,那确实是常态。有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有婆媳关系问题,有妻子的猜疑,有丈夫的出轨等等。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林奇小姐的那一段,费尔明娜处理丈夫出轨问题的方式其实值得思考,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也使得深思。在我看来,费尔明娜的三言两语点透丈夫出轨之事而没有选择大吵大闹乃明智之举,其实有些类似于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至于这个出轨之事解决之后的婚姻状态就不做太多考虑了。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可能是因为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结婚的初衷并不是爱情,而遇到林奇小姐这样的理想型春心萌动,但最后因为责任回归家庭。
说到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跨越半世纪的爱恋,我觉得太过传奇,不太现实。另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所谓的爱情与守候,我持怀疑态度,一边流连于各种女色当中,一边又说费尔明娜是心中的白月光,我有些不能理解。但前期写诗给费尔明娜,对费尔明娜魂牵梦萦般的爱恋,后期写信与费尔明娜进行灵魂伴侣般的交谈,我是相信的。一个人等了另外一个人一生,说起来是浪漫的,却又有些不可思议,想想能有多少这样的案例,也许金岳霖于林徽因算一个,但不知是否为真。
小说中还呈现了一个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另一半逝世后是否再娶或再嫁的问题。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了逃避外界的指指点点选择以霍乱的名义来维护这段不再分离的爱情。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许多再娶再嫁的案例,但站在已逝人的角度去想,这是否是对已逝人的不忠诚,比如梁思成不顾子女强烈反对续弦林洙。在这本小说当中,其实费尔明娜的子女似乎也有些反对母亲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起,但站在费尔明娜的角度去想,守护自己的爱情似乎理所当然。
谈到让人羡慕的爱情和婚姻,当属杨绛先生和钱钟书的爱情和婚姻。他们一起成长,相互守候,彼此包容,甘愿付出。这是最好的爱情,也是最好的婚姻,因此有了“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这样的佳句。
要写《霍乱时期的爱情》,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感受太多太复杂,一言难尽,尽管沉淀一天,还是千头万绪难理清。
因为文化差异和风土人情,我对西方文学名著向来抱着一种恐惧+敬仰+深爱的心理,所以必得要挑特别空闲的时候一口气读完一本书才行。《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去年12月就买了,掐指一算,我居然放了7个月才看。
得承认我看第一章是强忍着违和感,用耐心阅读的,等到乌尔比诺医生死了,第二章里男主角佛洛伦蒂诺和女主角费尔明娜相爱,才终于让我胃口大开
然后每一章都更加抓人心肝,不知不觉我就读到凌晨四点,直到眼睛痛得受不了才睡觉,第二天看完长吁了一口气:佛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终于在一起了,尽管那时他们已经七十多岁,尽管这份圆满,迟到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看完书之后又看了电影,这里用电影画面来插叙,后文会对比书和电影的差别。
如果让我用言情小说的套路来叙述这个故事,其实是这样的:富家女费尔明娜明艳倾城,穷小子佛洛伦蒂诺只是个送快递的,某一天他送EMS给费尔明娜的父亲,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费尔明娜显然也被少年的眼神打动了:那是一种特殊的纯净,热烈,凝视,却又并不无礼。
佛洛伦蒂诺当晚就忍不住给费尔明娜写情书,他聪慧的母亲告诉儿子,你得先搞定女主角的姨妈(因为女主角费尔明娜的亲娘已死,她和姨妈情同母女。)
(母亲错了,这爱而不得的痛苦和思念,纠缠了佛罗伦蒂诺一辈子)
佛洛伦蒂诺听从母亲劝告,先搞定伪丈母娘,然后用情书攻势打动了富家女费尔明娜的心,他们建立了笔友关系,主要是佛洛伦蒂诺不断的发微信给女主角,吐露自己狂热的爱意,女主角偶尔回复,也只是无关痛痒的生活细节。
没错,费尔明娜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高冷女神。然而那个时代的高冷不同于今时今日,她是发自内心的矜持和少女的高傲,那是18世纪少女独有的情思。
眼看着一对年轻人即将花好月圆,可是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的好事:女主角因为早恋要被学校开除了,父亲知道女儿竟然被一个穷小子追求,怒不可遏,自从妻子去世,他不惜做违法生意,赚得盆满钵满都是为了掌上明珠,搬到这个陌生城市,也是为了让女儿顺利嫁入贵族,成为一名贵妇人,而不是穷小子的媳妇。
父亲蛮横的要挟女儿,女主角当然没那么轻易臣服,她以一把刀顶着自己脖子逼迫父亲放弃劝说她的念头。
然而父亲也不甘就此作罢,转头去找穷小子,先是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哪知道穷小子死倔,竟然说这必须要尊重你女儿的看法,没有她同意,我不会和她结束的,父亲于是掏出一把枪威胁穷小子。
这样一对倔强的年轻人,打败了顽固的父亲吗?
并不,老于世故的成年人都知道,时间和空间,能够抹杀一切爱情。
于是父亲首先把姨妈赶走了,再带着女儿去了很远很远的城市,投奔女主角的舅舅。
在舅舅家,女主角费尔明娜惊喜地收到了一大叠佛洛伦蒂诺写给她的信,她开心极了。
她坚信,佛罗伦蒂诺会等着自己,别说是一两年,就算一辈子,她也对他们的爱情有信心。
表姐告诉她,其实,没有爱情也可以快乐。
是的,没错,我认为这是马尔克斯写霍乱这本书的“魂”,表姐的论调,让费尔明娜吃了一惊,少女竟无言以对。
长达一年的分离,高冷少女逐渐变得成熟,优雅。
而穷小子也矢志不渝,他以为,少女既然答应了自己的求婚,那么迟早是自己的人。
一年后,少女归来了,父亲以为她早已和少年断了联系断了感情,将管家的钥匙交给她,承诺给她自由,费尔明娜明白:自己争取每多一分自由,都是为了获得爱情。
在集市上,少女带着佣人去采购,身后忽然传来一把声音,那个朝思暮想的少年喊她,我的花冠女神。
明艳动人的少女回过头。
然而,眼前这个因为太过紧张而面色苍白,浑身发抖,瘦弱的,可怜的少年,这个少年!
他竟然就是自己爱了一年多的爱人吗?
在长达一年多的书信来往里,女主角早已用女人的幻想无数次美化了未婚夫,他高大,伟岸,光明,英俊,令无数少女疯狂的贵族绅士在她眼里都不屑一顾,因为她心里只有他。
可是苍天啊,看看眼前的这个少年,原来那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想,所谓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的弥天大谎。
于是,美好圣洁的爱情“见光死”了。
绝望之下的男主角疯狂的写了许多信,但女主角全都拒之不理。
女主角生了一场病,书里的解释是,父亲怀疑她是霍乱,我个人则认为,是心中长久的爱恋之火忽然熄灭,这也算得上另一种失恋了,伤心之后伤身,女主角病倒了。
正是这次生病,让女主角后来的丈夫,小镇上最有名气最受人敬仰而且很有钱的医生乌尔比诺,得以闯进女主角的世界,从此霸占了她五十三年。
乌尔比诺医生在给女主角看病时,同样被女主角倾城容颜戳中了心窝,简直是一见钟情。
女主角的父亲想要的,可不就是这样一个金龟婿,于是立即创造机会想方设法要让他娶自己的女儿。
这两人一拍即合,而女主角在对男主角失望之后遇到风度翩翩的医生,他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丈夫的范本嘛。
然后,不费什么周折的,他们结婚了。
结婚之后的世俗生活当然不值一提,可是,正是这些琐碎而绵长的婚姻生活,让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逐渐衍生出爱情,然后又在爱情里互相伤害,彼此仇恨了一辈子。
佛罗伦蒂诺从此“仿佛”退出了女主角的世界,而她,却一直留在弗洛伦蒂诺心上,一秒钟也没淡化过。
如果不是后来补看了电影,我恐怕还是抱着偏见认为马尔克斯实在太啰嗦了:在书的开头,他把一个无关紧要的配角的死亡写了大半章,差点让我弃文(放在今天的网文世界里就是传说中的“慢热”),后来写乌尔比诺为了抓住鹦鹉而死亡,描写鹦鹉的来龙去脉也耗费了10页之多!
然而看完全书,就会觉得马尔克斯正是用这种不急不缓的节奏+漫不经心的叙事方式,从容淡定的讲述了一个跨世纪的爱情故事。
是佛罗伦蒂诺因为得不到女主角,五十三年默默注视,在黑夜里长久的隐忍默念和等待,才在结局时,在乌尔比诺死亡之后,在葬礼上,充满勇气的求婚,如此惊世骇俗,却竟然一点也不意外,不突兀,甚至还十分温情。
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漫长的婚姻里,因为她父亲的丑事被公诸于世遭到婆婆嫌弃,因为婆婆嫌弃而丈夫只会和稀泥从不帮助她说半句好话,是生活里的磕磕碰碰,让费尔明娜和丈夫之间的温情越来越少,甚至在丈夫出轨之后,他们对彼此只剩下怨恨和折磨。
马尔克斯把婚姻里所有龌龊的细节,都在一本书里呈现了。如果有人说,他要和心爱的女神结婚,劝他看看这本书,或者他会相信,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也可能和乌尔比诺一样出轨。
因为人生太漫长,爱情,爱情又是我们最无法琢磨漂移不定的,婚姻并不是存放爱情的唯一堡垒。
佛罗伦蒂诺在女神结婚之后,一蹶不振,但看见女神和乌尔比诺在一起并肩齐驱,男人骨子里的尊严驱使他下了一个决心:他要成为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只为了将来的某一天,在乌尔比诺死后,能够重新站在女神身边,成为配得上她的男人。
佛罗伦蒂诺,这个船王的私生子,平生第一次去求自己的舅舅,顺利谋得一份工作,最开始的工作是写公文,但他只会写情书。
舅舅对他说,如果学不会写公文,你就去扫大街。
佛罗伦蒂诺说,可是我只会写爱情,我需要爱情。
“如果你不会写公文,那就没有事业,没有事业就没有爱情”舅舅的这个逻辑,最终让佛罗伦蒂诺折服。
我不知道现实中,有多少男人因为被女神抛弃,发奋图强屌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反正在马尔克斯的笔下,佛罗伦蒂诺这个私生子,通过自己(其实是默默爱着他的女秘书)帮助,终于成为了公司的董事长,富甲天下。
从那时起,一直到五十三年之后向费尔明娜求婚,这五十三年里,佛罗伦蒂诺始终爱着费尔明娜,一刻不敢或忘,岁月沉淀了他对她的感情,在无人看见的角落默默凝视她,陪伴她,祝福她,无论她幸福时,还是失意,他对她的爱,有增无减。
但这,并不妨碍遗传了父亲花花公子个性的佛罗伦蒂诺到处猎艳。
最初是在船上,被一个他至死也不知道是谁的女人破了童身。
然后是一个失去丈夫的寡妇,他用身体安慰她的痛苦,到后来,佛罗伦蒂诺很清楚,自己身上这种“渴望爱”的气质,以及绝对不会伤害任何女人的气质,让所有的寡妇都对他缴械投降。
书里描写过几段佛罗伦蒂诺的爱情,有长久的也有短暂的,然而就跟总裁小说里的霸道总裁一样,他把心留给了费尔明娜,而把身体给了其他女人,似乎那些女人,或者那些短暂的爱情,只不过是他漫长又孤独的等待岁月里的“止痛剂”,她们能让他暂时的忘记费尔明娜,不那么痛苦。
然而,也仅仅是不那么痛苦,而已。
他学会了寻欢作乐,另觅新欢,却始终没学会,忘记费尔明娜,重新爱上别人。
电影里给出了数据,最后一个女孩,也就是佛罗伦蒂诺亲戚的女儿交给他托管却被他“爱上”,是第622个。
书里最后一部分,女孩死了。没有明说女孩是不是因为他才死,但我们都确信与他有关。在这一部分以及书里其他几处,马尔克斯都将死亡淡化,将痛苦一笔带过,即便是幸福,在他笔下也是镜花水月,浮云掠影,这也是这个故事气韵绵长的组成部分。
当乌尔比诺医生出轨之后,费尔明娜曾一度离家出走,直到一年?or两年后,乌尔比诺亲自接费尔明娜回家,之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们似乎只有无谓的争吵,费尔明娜说,(婚姻里,)艰难多过快乐。
(呃,果然是“用一辈子做彼此最好的差评师”的前辈表率)
于是我忍不住要去想,假如当初佛罗伦蒂诺娶了费尔明娜,大概最后费尔明娜也会生出这样的感慨吧,毕竟,乌尔比诺爱费尔明娜,并不比佛罗伦蒂诺少一分一毫。
费尔明娜渐渐老了,佛罗伦蒂诺也老了,但他始终不服输,坚持不改楼梯,他害怕承认自己老了,害怕那样就没资格站在费尔明娜身边。
然后,乌尔比诺死了,为了抓鹦鹉爬上梯子摔下来死了。
如佛罗伦蒂诺所期待的那样,他先死。(所以,战胜情敌的唯一方式,就是活得比他更久。)
我们的男主人公佛罗伦蒂诺,终于等到这一天,他从小情人的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赶去葬礼,然后求婚了。
费尔明娜怒不可遏,她感受到自己的尊严被挑衅,怒斥男主人公,让他滚出去。
经过了半个世纪的人生风雨,生活赐予了男主人公无尽智慧,他知道,她发怒正是她在乎的潜在说明。
他像18岁初遇她那样,从公司搬回打印机,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然后重写,最后,以他这辈子写得最像公文信的方式,给她寄出去了一封打印机打印的信(那个时候打印的信代表新潮,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为了节约时间,远比手写书信更有诚意,别忘了,他为了写这封信特意在七十多岁高龄学会了打字。)
那些信,在最艰难的时候帮助了费尔明娜重获勇气面对人生,让她平静。
而且费尔明娜居然发现丈夫死后,虽然很痛苦,可是再也不用忍受每天早上被吵醒,可以自己独占大床,可以“做自己”。
她烧掉了丈夫的一切物品,哪怕是价值连城的古董,她痛恨死去丈夫的一切,当然,也怀念丈夫的一切,哪怕是他睡觉时的打鼾。
一个老年女人对爱情、对婚姻、对生活的点滴思考,都在费尔明娜这里重现。
他没有嫉妒她对亡夫的思念,以一个垂暮老人的睿智和智慧帮助她,陪伴她。
最后,他拿出自己收藏了五十多年的照片,那是她年轻时拍的一张照片,他将她细心收藏,温柔打理。
费尔明娜并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爱,但是她喜欢有他的陪伴,喜欢和他聊天,但对过去年轻时的那些记忆,她始终认为是幻想。
可是女儿反对她和佛罗伦蒂诺的交往,她的理由是:
爱情在中年女人身上发生已经很难堪了,到了老年则令人恶心。
这激发了费尔明娜个性里的倔强和叛逆精神,仿佛在丈夫死后,在姨妈被父亲赶走之后,藏在她体内那个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过来了。
对于女儿的提议,她只有一个意见:滚出这个家,永远别再让我看到你。
书里的原文是(50年前,因为我们都太年轻,人们反对我们在一起;50年后你们依然反对,因为他太老了。)
让年龄都见鬼去吧!
这一刻,费尔明娜的灵魂终于重获新生,当她答应佛罗伦蒂诺的请求,一起坐船离开这里,不断的走下去,去远方时,
我想,那大概是姑娘这辈子最有勇气也最闪光最迷人的时刻:她总算敢正视自己内心的声音,跟随自己的脚步做决定。
然后,在船上,一切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顺其自然,有趣的是,两个老人的爱情,是互相帮忙灌肠,洗假牙,触摸彼此的鸡皮鹤发。
并非年轻时所憧憬的浪漫,却又那么浪漫。
这段跨世纪的恋爱故事终于走到了尾声,书里的最后,男女主人公让船长挂上了霍乱的旗帜,他们决定不再回家,就在海上流浪,有彼此在身边,就是天堂。
据说,马尔克斯的这个故事灵感,来源于他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个故事:两位80多岁的老人被人抢劫杀害,而直到他们死亡时,报纸披露出他们秘密相恋40年并且每年秘密约会一次的故事,此前竟无人知晓。
这个故事在书的最后被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看到,她为此悲伤不已。
伟大的巧合,看起来不设技巧,但技巧浑然天成。
对于故事的拿捏,对于叙事时间的前后错乱,以及故事悲伤部分的悲而不伤,马尔克斯笔下那种情怀,让他下笔如流水,静静流淌,他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度,见过了世间一切事。
所以这个故事里,没有令人肝肠寸断的失恋,没有激动人心的婚礼,没有大悲大喜也没有大开大合,但纵观全书里,不管是女主人公和两个男主人公的一生,还是各种配角丰富的感情,以及故事背景,细细想来都回味悠长。
就像是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热烈,绵长,隽永,历经岁月沉淀越发丰盈,如一条河流,因为比爱还要爱,所以比一生一世还要长久,所以,不需要惊心动魄,只要这一生这一世。
也所以,书和电影两相比较之后,会发现书里那些琐碎的叙事,大段落的心理描写,以及18世纪西方社会的描述,都是有必要的,就像是食物里的食盐和水分,调和了味道,若只顾着追求快节奏,像阅读网文那样要求爽感,只想要跌宕起伏的剧情,那么电影其实算是做到了。
电影忠于原著,情节里的大起大伏,故事走向以及人物对话都相差无几,可是,缺少书里那些琐碎的生活细节,整个漫长的爱情故事显得空洞而没有血肉。
如果有耐心,最好还是看书,阅读才是最盛大的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