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处罚的这个“清官”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老朱为什么要处罚他呢?欲知详情,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曾秉正从小很聪明,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了仕途,24岁时任海州(今连云港一带)学正(学正:文官九品官)。
洪武初年(1368年),老朱刚登基不久,南京周边发生了地震,现在咱们都知道这属于正常的地壳变化。但古代不懂科学,以为是天有异象。
当时老朱很恐慌,他也解释不清为什么地震,于是就拟了一道“天象有变”的题目,召集全国书生发表论文探讨这个问题。
曾秉正参加了答辩,结果他的文章妙手天成。从论点、论据吹捧老朱是真龙天子,“天变不足畏,人变才可怕”,天象异常是上天的安排云云。
老朱一看吹捧自己的文章,加之拍马屁拍得“润物细无声”,于是龙颜大悦,马上改任曾秉正为刑部主事。
也就是说从九品芝麻官直接提拔为正六品的司法官员。
曾秉正连升三级,可见拍对马屁升官并不难。
曾秉正为官还是不错的,基本做到了两袖清风。
朱元璋最恨贪官污吏,一经查出必施雷霆打击——剥皮实草,以儆效尤。对曾秉正这样的清官一再提拔。
经过十年的努力,曾秉正擢升为陕西参政(正三品)。
然而好景不长,曾秉正因犯事惹怒了老朱,被一抹到底,赶回江西老家务农。
此时曾秉正犯难了,从陕西回江西路途遥远,自己当了这么多年的官竟没有回家的路费。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没办法,就把自己4岁的小女儿卖了,等他拿上钱准备回家时,老朱听到了消息,一怒之下把曾秉正的阉割了,曾秉正羞愧满面,觉得没脸回老家就此失踪了。
(曾秉正)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事情经过讲完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一个三品陕西参政居然没有积蓄,没有回家的路费你信吗?
反正我不信,明太祖朱元璋也不信。
老朱把曾秉正阉割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老朱自认为给的官员俸禄不低,即便不贪污,正常养家糊口薪俸绰绰有余,这是老朱经过多方了解得出的结论。
明朝三品官的年俸是312石米,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收入。一石合大约现在的160斤,312石合49920斤,按时价一斤米4元计算,曾秉正一年的年薪在199680元,也就是有将近20万的收入。
老朱心里明白,曾秉正不可能没有回家的路费,他骗不过老朱。
二、老朱认为曾秉正是一个伪君子。大家想一想,连自己女儿都不爱的官员,有可能爱老百姓吗?有可能爱民如子吗?
曾秉正卖女筹路费打得是老朱的脸,打了朱元璋同时抬高了自己的身价。曾秉正自以为很聪明,老朱一眼看透了他的内心。
老朱心想:“想让我收回成命表扬你清官,想得美!”
最后一点是老朱最恨曾秉正不能吃苦,当年我老朱要饭走遍了全国,我也身无分文,不一样活得好好的?
被罢官了就卖女儿,给谁甩小脸子啊!如果我是你,就是要饭也要把女儿拉扯回到家,没这点决心能成为好官吗?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朱元璋一怒之下处罚了曾秉正,所以大家不要看到表面现象,老朱看人眼光独到,一眼看出曾秉正是一个假清官。
文/秉烛读春秋
明朝因为没有路费回家被朱元璋处罚的清官就叫曾秉正,为什么他会被朱元璋处罚呢?难道仅仅因为他是清官?
带着这些疑问,我将继续为你深入分析,让你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一、曾秉正何许人也?曾秉正,乃南昌人,小时候很聪明,写字好看,文章写得也不错,后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24岁时担任海州(今连云港一带)学正(学正:九品文官),原本一直默默无闻的曾秉正,之所以会得到朱元璋的重用,一切还得归功于洪武元年的那件事情。
那年,南京周边发生地震,朱元璋刚登基成为皇帝不久,再加上那个时候人们对这些自然灾害的认知太少,以为是天有异象,可把朱元璋吓到了。于是朱元璋专门拟了一个“天相有变”的题目,希望全国学者能够各抒己见,排除疑惑。
这个时候聪明的曾秉正也参与其中,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被朱元璋欣赏,得以重用,从一个九品文官瞬间提升为正六品思文监丞,后来又让他做刑部主事,也就是专门管理刑部司法的官员。在得到朱元璋的欣赏后,曾秉正一帆风顺,官运亨通,洪武十年,他已经成为陕西参政,后来还成为通政司使,官居正三品,可谓升官速度飞快。
也许你会好奇,当时曾秉正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当时就这么写的:
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大概意思就是天变自古以来都有,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变,皇上英武神明,已经得到上天托付,更加不用担心天变了。此话虽然道理通透,在当时那种思想认知下,已经很前沿,但是字里行间也少不了对朱元璋的溜须拍马,所以朱元璋欣赏他也是有原因的。
正因为曾秉正升官也是很大程度上靠溜须拍马得到,所以后来自己为官过程中,虽然保持清廉,但是难免有些浮躁,还有就是总喜欢对朱元璋唠叨,让朱元璋十分不满,只是一直没有说他。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太过之则容易弄巧成拙,曾秉正就是这样,原本以为自己保持一贯作风,多多唠叨,就能够继续升官,没想到他过多的唠叨却让他聪明反被聪明误。
终于有一天,朱元璋再也受不了曾秉正的唠叨,将他以“忤旨”之罪罢免了。被罢免的曾秉正据说没钱回家,就把自己女儿卖掉当做回家路费。
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明史》朱元璋听说曾秉正居然把自己的女儿卖掉筹钱回家,十分生气,就把曾秉正置腐刑,处罚完后,曾秉正不知所终,到底去哪里也无人知晓。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明史》二、曾秉正真的没钱回家么?也许看完上边整个事件的经过,你会觉得朱元璋这个人实在太过于不讲理,一个清官干嘛要处罚他呢?那么我们就继续往下分析吧。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曾秉正当时作为正三品官员的工资组成如何,到底是不是真的很穷呢?
按照资料查到的,在明朝的时候一个正三品官员一年的工资是420旦大米,折合银两是210两,按照当时的银子购买能力,基本上一两银子能买两旦大米,一旦大米就是94千克,按照我们今天的物价,一千克大米大约在5—6元,也就是说一两银子相当于今天的940—1128元之间,那么曾秉正一年的工资是210两,也就相当于197400-236880元之间,平均下来月薪为16450-19740元之间,这样的工资,即使在今天的北京,也不至于没钱回家吧?
根据分析计算来看,曾秉正没钱回家是假,那他为什么要卖自己女儿呢?因为当时的朱元璋比较看重为官清廉之人,曾秉正卖女儿实际上是为了打造出一个自己为官清廉的形象,结果一不小心弄巧成拙,让朱元璋直接处罚他。
三、朱元璋为何要处罚曾秉正?上边已经分析过,朱元璋作为皇帝,当然知道自己给官员开的工资具体是个什么水平,究竟够不够他们吃饱饭,究竟有没有路费回家,朱元璋心里都是一清二楚的,他当然不相信曾秉正没钱回家。
既然曾秉正自己有钱回家,还要把自己的女儿卖掉,就让朱元璋觉得曾秉正这个人人品有问题,为了自己前途居然连亲生骨肉都能说卖就卖,这种人要是自己再委以重任,哪天有个战事或者不测,还不首先把自己这个皇帝给卖了。
朱元璋经过以上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这样的官员必须严惩不贷,才对曾秉正进行处罚,为的就是杀鸡儆猴,以儆效尤,防止别人也像他学习,扰乱官场之风和人文关怀。
而被处罚后的曾秉正,也知道朱元璋已经看透自己的心思,所以羞愧不如,才最终不知所终。
结语做人做事,都是需要有一个度才行,凡事讲求度,过之则不及,往往很多人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弄巧成拙失去的更多,脚踏实地,把握好做人的度,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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